(認識法律) 離婚後才分產 須留意法律時效

一般離婚後才談條件者,所謂的條件多數是針對雙方剩餘財產如何分配,根據《民法》第一千零三十條之一規定,應於「知有剩餘財產之差額時起二年間行使;或自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起五年內行使。」因此如果決定先離婚,要注意後續剩餘財產分配的法律時效問題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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