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Jun 15 Sat 2013 15: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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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Jun 29 Sat 2013 00: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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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暴零容忍 打卡不打人

(生活大小事) 家暴零容忍 打卡不打人
家庭暴力防治法87年6月24日通過實施至今屆滿15周年,台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與婦女救援基金會於昨(27)日舉行「打卡不打人未來無暴力」宣導活動,邀請中華職棒兄弟象隊明星球員周思齊擔任代言人,並結合時下最流行的臉書打卡及照片上傳功能,號召市民共同參與「暴力零容忍」宣示行動,除落實自身反暴力決心外,更願意對家暴事件主動關懷及通報,為終止暴力盡一份心力。
據統計,101年家治中心共接獲12323件家庭暴力通報案件,其中逾半數是伴侶間的親密關係暴力,被害者以女性居多,高達82%。社會局江綺雯局長表示,家暴問題除需社政、警政、司法、醫療與民間機構共同努力提供被害人協助外,社會大眾的參與、扭轉傳統性別不平等社會價值的預防教育工作更是當務之急,期待透過此次「打卡不打人」宣導活動,喚起各界對家暴防治的認識和帶出具體關懷行動。
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康淑華指出,家庭暴力絕對不是自掃門前雪、與他人無關的家務糾紛,而是需要被介入、被制止的犯罪行為,有賴於公民防治暴力意識的集體參與,當看見或聽聞家暴案件時,能願意勇敢站出來中斷暴力、給予關懷,主動向113或110通報。
提出「友善路人甲-暴力零容忍:我願意、我可以!」五種生活態度,包含1、我願意尊重家人、朋友和同事,不以言語、精神或肢體暴力傷害他們;2、當看到有人發表不尊重他人的言語時,我能提出異議;3、當看到暴力發生時,我能主動尋求方法制止暴力;4、我願意了解遭受暴者的處境並予以支持;5、我願意以身示範反暴力的決心,言行一致,作為子女及學生的模範。
- Jun 29 Sat 2013 00: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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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簿公堂 James否認索于美人6800萬

(熱門新聞與解析) 對簿公堂 James否認索于美人6800萬
于美人婚變案,今第四天開庭,于美人指出,與丈夫James分居後,女兒與她同住,兒子則跟夫同住,但近日她不知兒子去向,擔心兒子被丈夫帶出國,先前聲請假處分,禁止夫私帶兒出國獲准,另聲請酌定親子權行使,要求丈夫與她討論兒子探視方式。
台北地院家事法庭今上午11點半針對兒子探視問題開庭審理,這也是于美人與丈夫鬧婚變後首次在法院見面,雙方在庭外並無太多互動,于美人昨指控丈夫向她索6800萬元,立即遭夫否認,對此,于美人在開庭前嘆了口氣說:「一言難盡」,James則不發一語進入法院,目前庭訊仍在進行中。
- Jun 16 Sun 2013 14: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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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認識法律) 網路遭洩個資 涉侵隱私可求償
(認識法律) 網路遭洩個資 涉侵隱私可求償
我網拍賣出一件商品。買家收到後說東西是壞的,
要求退貨。我要求對方把東西寄回來,方便退款。
對方竟要我提供住家地址,並負擔運費。
後來還在留言版上公布我的姓名、地址、電話,
- Sep 12 Wed 2012 11: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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認識監護權
認識監護權(現改稱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)
民法第1055條規定:
「1 .夫妻離婚者,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,
依協議由一方或雙方共同任之。未為協議或協議不成者,
法院得依夫妻之一方、主管機關、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
- Sep 09 Sun 2012 19: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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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謂詐欺罪?

(認識法律) 何謂詐欺罪?
一、刑法第339條:(普通詐欺罪)
意圖為自已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,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,
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。
以前項方法取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,亦同。
- Sep 01 Sat 2012 15:4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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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協議離婚 不能索贍養費

(婚姻與訴訟) 已協議離婚 不能索贍養費
因先生外遇,我與先生協議離婚,已完成戶政登記。一子一女由他照顧,但他想把女兒交我照顧。
在協議離婚過程中,因我一時氣憤,沒有向他索取瞻養費,而現在已離婚,
我可以再向前夫索取瞻養費嗎?若小孩都給前夫,我仍可索取瞻養費嗎?
- Sep 01 Sat 2012 15: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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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夫不讓探視子女 可強制執行

(婚姻與訴訟) 前夫不讓探視子女 可強制執行
與前夫協議離婚,我只有小孩的探視權,但前夫多次擅改探視時間,我可以聲請強制執行嗎?
我能否以前夫濫用其對於子女的權利,宣告停止其親權?最近前夫要求我每月支付小孩生活費。
請問我該履行嗎?我目前待業中,無任何資產。
- Aug 27 Mon 2012 08:5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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離婚後才分產 須留意法律時效

(認識法律) 離婚後才分產 須留意法律時效
一般離婚後才談條件者,所謂的條件多數是針對雙方剩餘財產如何分配,根據《民法》第一千零三十條之一規定,應於「知有剩餘財產之差額時起二年間行使;或自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起五年內行使。」因此如果決定先離婚,要注意後續剩餘財產分配的法律時效問題。
- Aug 27 Mon 2012 08: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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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票遭退票 可聲請支付命令
(認識法律) 支票遭退票 可聲請支付命令
請問現今已無《票據法》,我要如何向開票人追討?
是要寄存證信函還是有其他方式?
若對方避不見面,不出面解決,名下又無存款甚至無法要求扣薪,要如何處理?
- Aug 11 Sat 2012 16:3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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罰金能否分期?
(認識法律)罰金能否分期?
易科罰金是可以分期繳納的,民眾可到各法院(或地檢署)服務中心諮詢,檢察官遇到可易科罰金案,也會考量當事人經濟情況,讓當事人改天再繳清罰金或分期付款。
民眾聲請分期有兩種方式,一是被檢方傳喚時當場提出佐證和詳述理由,另一是寫狀紙聲請。為規避有錢卻藉故拖延,檢方通常同意分三期(每月繳一期),若出示低收入戶等資料,檢方可能同意分六到十二期。
受刑人分期繳納罰金要點如下:
(1) 罰金之繳納:罰金應於裁判確定後二個月內完納,期滿不完納者,強制執行。
- Aug 11 Sat 2012 16: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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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毀謗罪,公然侮辱罪構成要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