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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(生活大小事)      家暴零容忍 打卡不打人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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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(熱門新聞與解析)        對簿公堂 James否認索于美人6800萬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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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認識法律) 網路遭洩個資 涉侵隱私可求償

我網拍賣出一件商品。買家收到後說東西是壞的,
要求退貨。我要求對方把東西寄回來,方便退款。
對方竟要我提供住家地址,並負擔運費。
後來還在留言版上公布我的姓名、地址、電話,
還半夜打電話騷擾,罵三字經污辱我。
請問,這些行為是否構成洩露個人資料罪和公然侮辱罪?
如果我要告對方及提起民事精神賠償訴訟,該怎麼做?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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認識監護權(現改稱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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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認識法律)  何謂詐欺罪?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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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(婚姻與訴訟)  已協議離婚 不能索贍養費

因先生外遇,我與先生協議離婚,已完成戶政登記。一子一女由他照顧,但他想把女兒交我照顧。
在協議離婚過程中,因我一時氣憤,沒有向他索取瞻養費,而現在已離婚,
我可以再向前夫索取瞻養費嗎?若小孩都給前夫,我仍可索取瞻養費嗎?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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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(婚姻與訴訟) 前夫不讓探視子女 可強制執行

與前夫協議離婚,我只有小孩的探視權,但前夫多次擅改探視時間,我可以聲請強制執行嗎?
我能否以前夫濫用其對於子女的權利,宣告停止其親權?最近前夫要求我每月支付小孩生活費。
請問我該履行嗎?我目前待業中,無任何資產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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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(認識法律) 離婚後才分產 須留意法律時效

一般離婚後才談條件者,所謂的條件多數是針對雙方剩餘財產如何分配,根據《民法》第一千零三十條之一規定,應於「知有剩餘財產之差額時起二年間行使;或自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起五年內行使。」因此如果決定先離婚,要注意後續剩餘財產分配的法律時效問題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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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認識法律) 支票遭退票 可聲請支付命令

請問現今已無《票據法》,我要如何向開票人追討?
是要寄存證信函還是有其他方式?
若對方避不見面,不出面解決,名下又無存款甚至無法要求扣薪,要如何處理?

民事部分,可到發票人住所地或付款地的縣市政府調解委員會請求調解,
如調解不成立可向地方法院聲請核發「支付命令」,
或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給付票款,得到勝訴判決確定後,再聲請強制執行。
其中有關「支付命令」,若票據債務人未異議而確定,是與確定判決同一效力。

債權憑證有時效
若強制執行後,仍不能得到完全清償,法院會主動發給債權憑證,但每隔五年債權人得重新聲請新的債權憑證,若債權人忘記重新聲請,時效一旦超過,債務人就可不還錢。

至於刑事部分,提到《票據刑法》已廢止的問題,應該是指持票人民事求償部分,
查不到債務人的財產,債務人又避不見面無法要回票款,才想到提出刑事告訴,
逼迫債務人出面解決。但《票據刑法》的確已廢止,
所以只有在持票人可向法院證明債務人使用詐騙的方法,
利用票據使持票人誤信不會吃虧,事後卻上當受騙,致其本身受有損害的前提下,
才可去控告對方涉嫌《刑法》第三三九條詐欺罪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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